直销业务
关于我们
电话营销渠道作为保险营销的一种新模式,以其信息的快捷,简便的投保流程,良好的沟通及为客户度身订制的各种不同类型产品而倍受市场关注。
我们的产品
友邦“康乐保”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三大特点
1.身故给付及满期给付,双重保障, 长达二十年
独特设计的身故及满期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时仍生存可获得满期金,或若被保险人身故,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身故保险金。
满期金:其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18岁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岁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
2.重大疾病分类保障,贴心关爱健康
独特设计的重疾保障,分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贴心设计的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若罹患早期(或轻度)8种重大疾病则给付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为被保险人确诊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5%,被保险人可用此保险金抵扣高昂的医药费及诊疗费,缓解经济压力。给付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客户仍继续享有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34种重大疾病)的保障。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为被保险人被确诊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34种重大疾病)后,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任何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
3.十年付费, 缓解压力
付费期10年, 缓解您顷刻解囊的压力
1、5年付费,长达15年保障
友邦“安心无忧”保险计划,仅需5年付费,长达15年保障。一旦投保并缴足保险费,便拥有15年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障。付费轻松,保障长久。
2、小钱换大钱,保本兼保障
保险合同满期时,被保险人可领取等值于以年付方式计算的已付保险费的满期金给付!
3、身故、全残给付,多重安全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身故,除上述身故保险金外,本公司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全残,本公司将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二者只能给付其中之一。
4、特定意外事故,双倍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或因9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而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将双倍给付。若以上情形同时发生,本公司只给付一次双倍给付。
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二者只能给付其中之一。
5、两种不同类别的交通工具,两种高额保障
a.公共交通,高额意外保障 — 仅适用于《友邦“安心无忧”公共交通保险计划》
若被保险人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以投保“公共交通保险-皇冠计划” 为例,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在法定节假日或因九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而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累计最高可达70万!
b.自驾出行,高额意外保障—仅适用于《友邦“安心无忧”私人交通保险计划》
若被保险人搭乘或驾驶私人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给付私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私人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以投保“私人交通保险-钻石计划”为例,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搭乘或驾驶私人交通工具,在法定节假日或因九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而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累计最高可达30万!
6、住院收入津贴给付,后顾无忧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入住医院或重症监护病房治疗,将按实际入住日数获得给付。同一意外事故的给付最高可达180日。上述二项补偿金项下累计赔付的住院日数与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之和,最高以一千天为限。
7、意外医药补偿,贴心关爱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项最高限额。
8、无需体检,保证承保
本计划无须体检即可承保。一个电话,轻松拥有!
友邦附加阳光保II防癌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防癌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
友邦“阳光保II”防癌保障计划4大特点:
1. 双重保障, 长达十五年
被保险人最高可投保15万元恶性肿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长达15年; 被保险人若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身故保险金,其金额等值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付费年数(含豁免保险费期间)*106%
2. 106% 满期礼金
15年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可获得满期金,其金额等值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付费期5年(含豁免保险费期间)*106%。
3. 5年付费, 缓解压力
付费期5年, 缓解您顷刻解囊的压力.
4. 豁免保险费, 保障延续
如被保险人不幸身患恶性肿瘤,可领取恶性肿瘤保险金。若在付费期内患恶性肿瘤,则之后所需支付的保险费将予以豁免,而主合同及《友邦附加防癌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的保障依然延续,直至保险合同满期。
所有保险产品的详细信息均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友邦“后顾无忧”保险计划为您提供周全的意外伤害保障,包含意外住院给付、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及特定意外事故双倍给付等保险利益,为您及您的家人解除后顾之忧。
友邦“后顾无忧”保险计划5大特点
以计划一为例
意外身故、残疾及烧伤保险金,平日最高可达20万元,若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意外事故,则最高可达40万元。
意外身故、残疾及烧伤保险金,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最高可达40万元,若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意外事故,则最高可达80万元
每次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平时最高可达8000元,全年不限次数,没有任何免赔额。若在合同约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每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用补偿金最高可达16,000元;
每周高达700元的意外住院给付,没有任何免赔天数;
每月1500元的月度意外全残保险金, 最高可达60个月;
友邦“日日无忧”保险计划二大特色
意外伤害保障(以计划一为例)
基本保障
全年365天提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及意外烧伤保险金,赔偿金额最高可达人民币250,000元
双倍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法定节假日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伤或是在平日以乘客身份搭乘巴士、地铁、民用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灾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伤,赔偿金额最高可达人民币500,000元,为基本保障的两倍
四倍保障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巴士、地铁、民用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灾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伤,并且该意外事故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法定节假日,则赔偿金额最高达可达人民币1,000,000元,为基本保障的四倍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
提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意外医药费用补偿,每次意外补偿最高可达人民币8,000元;若在合同约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更可获双倍赔偿,每次意外补偿最高达人民币16,000元。
更多保障特色
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友邦为您提供全球范围的安全保障
最高可以获得高达人民币10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以及人民币16,000元的意外医药费用补偿
没有任何健康和职业的限制, 100%保证受保
客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