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康乐成长医疗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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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康乐成长医疗保险计划》由主合同《友邦康乐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友邦附加康乐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组合而成。

儿童就像株株秧苗,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难免遭到病魔的侵袭,《友邦康乐成长医疗保险计划》如同片片树林,能够为小苗抵御寒风,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面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疾病风险,家长需要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防御并分散风险。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不能完全解决孩子医疗费用的情况下,高额的医疗费用是家长随时可能面临的问题,《友邦康乐成长医疗保险计划》为您提供一份周全、稳健的保险保障,让家长和孩子一起充满信心地去面对未知的将来。

投保年龄
《友邦康乐成长医疗保险计划》首次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十七岁;其中《友邦附加康乐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的最高承保年龄为十六岁。

保险责任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药品费用补偿金
  • 手术费补偿金
  • 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
  • 其他费用补偿金
  • 身故豁免保险费
  • 全残豁免保险费

责任免除 
《友邦康乐意外伤害保险》、《友邦附加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及《友邦附加康乐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的责任免除请参见保险合同内容。

本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仅供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具体保险责任及保险合同的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页面下方,明显位置)


保险计划及年付保险费表

保险计划 每份保险金额
(同一住院原因)(注释③)
意外残疾保险金 50,000元
药品费用补偿金(注释①) 2,000元/次
手术费补偿金 15,000元/次
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注释②) 50元/日
其他费用补偿金 3,000元/次
投保人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 --
保险费(人民币元) 首份 两份 三份 四份
年龄(岁)
0-2 2,100 3,150 4,200 5,250
3-6 1,900 2,850 3,800 4,750
7-12 800 1,200 1,600 2,000
13-17 600 900 1,200 1,500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岁)为儿子(7岁)投保两份《友邦康乐成长医疗保险计划》,年付保险费1,200元。保险期间1年,张先生的儿子可获得的最高保险保障如下:

  • 意外残疾保险金                                          100,000元
  • 药品费用补偿金(注释④)                    4,000元/次
  • 手术费补偿金                                              30,000元/次
  • 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                             100元/日(同一原因住院最多给付365日)
  • 其他费用补偿金(注释⑤)                    6,000 元/次
  • 豁免保险费                                                  --

若张先生的儿子不慎摔倒大腿骨折,经救护车急送至医院手术,并住院治疗,同时在两日内通知本公司。
张先生的儿子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获得的保险金给付情况如下:

医疗费用项目 实际医疗费用 医保支付
补偿金
(注释⑥)
最高可获保险金给付 备注
救护车费 300元   300元 其他费用补偿金
手术费 18,800元   18,800元 手术费用补偿金
住院治疗费 3,000元   3,000元 其他费用补偿金
床位费 960元   960元 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
药费 一般医药费 2,100元   2,100元 最高给付
4,000元
药品费用补偿金
目录外药费 5,800元   2,100元
膳食费 1,500元   1,500元 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
合计 32,460元 5,360元 28,560元 根据补偿原则,实际给付最高可达27,100元

若张先生的儿子入住医院后二日内,张先生没有及时通知本公司,则张先生的儿子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获得的保险金给付情况如下:

医疗费用项目 实际医疗费用 医保支付
补偿金
(注释⑥)
最高可获保险金给付 备注
救护车费 300元   270元 其他费用补偿金
手术费 18,800元   16,920元 手术费用补偿金
住院治疗费 3,000元   2,700元 其他费用补偿金
床位费 960元   864元 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
药费 一般医药费 2,100元   1,890元 药品费用补偿金
目录外药费 5,800元   2,000元
膳食费 1,500元   1,350元 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
合计 32,460元 5,360元 25,994元 根据补偿原则,实际给付最高可达25,994元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张先生不幸身故或全残,则上述保险计划将持续有效至张先生儿子的年满18岁,自投保人张先生身故或全残始的下一个保险单年度起,上述计划的应付保险费可以豁免。若此后曾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且须继续支付保险费的,则投保人仍须支付以后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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