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是为女性客户特别设计的保障周全的健康保险产品。

产品特色

投保简便 保障全面

重疾医疗 安稳依靠

呵护女性 精彩人生

多重保障 倍添温馨

投保简便保障全面
呵护女性精彩人生
重疾医疗安稳依靠
多重保障倍添温馨

或许您是刚刚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心怀梦想的年轻女性,或许您是刚刚步入婚姻殿堂,开始全新家庭生活的成熟女性。漫漫人生旅途,健康是我们完成所有人生目标的前提条件。我们无法完全避免疾病的侵扰,也无法预测疾病何时降临,但是我们可以未雨绸缪,合理规划,有效抵御未知的风险,为自己和家人创造平稳安宁的生活。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您——《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是为成年女性客户特别设计的保障周全的健康保险产品,为健康美丽的女士们提供有效保障,助您自信面对未来的锦绣人生。《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与传统的女性健康保险产品相比,主要有以下一些优势,是女性客户投保健康保险产品的明智选择。

  1. 保障女性特有组织器官恶性肿瘤——乳腺癌、子宫癌、宫颈癌、输卵管癌及卵巢癌
  2. 保障多项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急性重症肝炎、深度昏迷、严重脑损伤、严重III度烧伤、重型再障贫血等33种
  3. 除上述重疾外,还保障多种女性特有疾病,例如女性原位癌、严重骨质疏松症、女性特定手术(尿失禁症手术、子宫破裂手术等)等多项保险金

  1.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基本保险金额,含33种重大疾病,注释①)
  2.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保险金(100%基本保险金额)
  3. 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保险金(100%基本保险金额)
  4.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10%基本保险金额,注释②)
  5. 严重骨质疏松症保险金(10%基本保险金额)
  6.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10%基本保险金额,注释③)
  7. 意外整形手术保险金(20%基本保险金额,注释③)
  8. 生育关爱怀孕期疾病保险金(10%基本保险金额)
  9. 生育关爱新生婴幼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20%基本保险金额)
  10. 生育关爱特定手术保险金(20%基本保险金额,注释③)

同一保险期间内以上各项保险金给付累计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注释①:所示百分比表示各项保险利益的保险金额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关系,下同。
33种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植物人
27)I型糖尿病或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9)严重心肌病
30)多样性硬化
31)严重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32)肌营养不良症
33)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上述重大疾病(包括手术)第1至第25项的定义依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注释②:女性原位癌是指原发于女性乳腺和女性生殖器官的原位癌;
注释③:此项保险金适用补偿原则,具体计算方法参见保险合同条款。

被保险人及投保年龄 
《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被保险人为身体健康的女性。首次投保年龄为十八岁至五十五岁,续保年龄可至五十九岁。

保险期间 
《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


张女士(30岁)已参加医保,以自已原有保险产品主合同为基础,为自己增加投保《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首年付保险费1,400元。张女士在保险期间可获得的最高保险保障如下:

  1. 重大疾病保险金(含33种重大疾病,具体释义参见保险合同条款)
  2.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保险金
  3. 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保险金
  4.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注释①)
  5. 严重骨质疏松症保险金
  6.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注释②)
  7. 意外整形手术保险金(注释②)
  8. 生育关爱怀孕期疾病保险金
  9. 生育关爱新生婴幼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10. 生育关爱特定手术保险金(注释②)

同一保险期间内以上各项保险金给付累计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注释①:女性原位癌是指原发于女性乳腺和女性生殖器官的原位癌;
注释②:此项保险金适用补偿原则,具体计算方法参见保险合同条款。

若张女士在保单生效后第2年,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皮肤III度烧伤面积达到皮肤总面积10%,入住医院治疗20天,并接受了皮肤移植手术。张女士在医院实际发生的手术费为9,000元,并先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获得手术费补偿3,000元,则张女士可以获得《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意外整形手术保险金金额为6,000元(实际发生手术费9,000元与已获补偿3,000元的差额)。

若张女士在保单生效后第5年,不幸罹患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并经过专科医生确诊,则张女士可以获得《友邦附加添馨女性疾病保险》保险金给付金额为20万元(等于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

本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仅供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具体保险责任及保险合同的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友邦信息
您的需要
渠道与平台
客户服务
友邦营销员
招聘与招募
相关链接

 

 

友邦贵宾会

直效营销渠道招募

- 职业平台

- 学习发展

- 乐活人生

- 赢在友邦

- 虚位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