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医疗
未雨绸缪,全心守护
2015 年 6 月 8 日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于今年五月下发了保险业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加强公司业务品质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友邦中国于2015年5月、6月全面推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活动对象包括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友邦中国及各分公司包括合规部、品牌与企业传播部、营销员渠道、电子商务部和营运部均参与其中,结合公司实际,大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则是指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销售保险名义、制售虚假保险单证或理财协议,向社会公众给予或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并非法吸收资金。
友邦保险在此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非法集资活动的四个基本特征、非法集资活动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以及如何避免卷入非法集资活动,以期引起大家对此的关注,防患于未然:
(一)非法集资活动的四个基本特征如下:
1.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集资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
1. 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 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 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保险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对剩余非法财物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非法集资的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四)如何避免卷入非法集资活动
尽管非法集资形式和手段千变万化,迷惑性强,但广大保险消费者只要了解其常见形式和手段,也能迅速识破其伪装,“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常见手段主要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玩弄各种投资理财新名词、利用网络实施犯罪逃避打击等。保险消费者在消费时更需提高警惕,不轻易为高息、提前返息等手段所欺骗,真正做到“两查两配合”,即“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在本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的各项活动中,友邦保险采用了展示条幅、摆设展架、张贴海报、散发宣传折页以及发布微博、微信等多样化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除此之外,为方便广大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理解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特点,对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形式和手段有更加直观、具体的认识,我公司还采用了列举常见案例的方式进行培训宣传,比如列举了设立虚假保险机构、制售假保单、实行假招聘等案例。
友邦保险积极大力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表明了认真回应保监会相关要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作为在中国保险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境外寿险公司,友邦保险肩具着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宣导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责任。
友邦保险不仅关注自身业务品质管理、内部风险控制、公司决策合规性,更希望、也乐于通过各类合规宣传月等活动与社会公众分享自身合规理念与合规经验,从而大大降低保险消费者的金融风险,为推动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