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医疗
未雨绸缪,全心守护
年金/财富储备/教育/养老
年金主合同保险期限
投保年龄
购买渠道
给付确定额度的年金,不受投资环境波动影响,尽享时间价值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且被保险人生存,还可享100%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祝寿安康
现金价值逐年累积,快速达到已交保费,资金安全
子女教育、婚嫁、创业、财富规划,灵活支配,还可通过保单借款,应急有备
长期规划丰厚人生,助您构建持续稳妥的财富保障体系
您可选择不同的保险期间,保障最高可达105岁
传承财富延续爱,给付身故保险金为①已付保费-身故时累计已领取的年金②现金价值的两者较大者
额外加码更无忧,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为10%的已付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注:
1、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身故保险金和满期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2、累计保单借款总额最高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
3、已付保费指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 × 按年付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
4、在该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该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全残,则本公司将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5、您可以向我司申请降低基本保险金额以获取其对应的现金价值,每次部分退保都需经您主动申请后公司才予以办理,部分退保的相关规则以公司当时的规定为准。如满期前进行部分退保,您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本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仅供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并应同时参照相关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计划建议书以作全面理解,另请详细阅读责任免除、解除合同、给付比例与给付条件的关系及等待期等重要事项,具体的保险责任及内容均以正式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