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服务指引

 

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所申请的保险合同终止。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5日)的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的,本公司返还已付保险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的,本公司收到申请时个人账户已经建立的,本公司将退还个人账户价值以及除资产管理费以外的其他已收取的各项费用。

(地方监管对犹豫期日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时间:在您的保险合同的犹豫期内提出撤销保险合同的申请

申请人:投保人

申请文件:

  1. 撤销投保/解除保险合同申请书
  2. 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方式:

— 自助办理

您可登录本公司“友邦友享”APP自助办理。

(目前仅限互联网渠道销投保的保险合同办理)

—联系保险营销员或销售人员办理

您可联系保险合同的保险营销员或销售人员协助办理。

—亲临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您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本公司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1. 退保后,您不再享有原有的保障。本公司将按合同约定退还相应款项。如有未还款项,将在退还款项中先予扣除。
  2. 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将退还款项给付至您的领款账户。
  3. 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需要补充材料的,本公司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4. 本公司在您的申请批准后次日安排转账给付,银行转账时长一般为1~5个工作日。不同银行会有到账时间差别,具体以您的实际到账情况为准。
  5. 如需要了解您投保产品的退保条件标准和退保流程时限,可在本站公开信息披露专区查询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

 

 

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所申请的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现金价值(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一年期及以内的人身保险产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现金价值或未满期净保险费(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如有未还款项,将在退还款项中先予扣除。

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申请人: 投保人

申请文件:

  1. 撤销投保/解除保险合同申请书
  2. 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方式:

—自助办理

您可登录本公司“友邦友享”APP自助办理。

(目前仅限互联网渠道销投保的保险合同办理)

—联系保险营销员或销售人员办理

您可联系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营销员或销售人员协助办理。

—亲临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您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本公司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1. 退保后,您不再享有原有的保障。在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遭受一定损失。
  2. 若解除合同时保险合同有其他未支付款项的,将按合同约定同时结算。保险合同中有未支付的生存现金、年金的,或有未支付的现金红利且领款人为被保险人的,应由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同时申请,并提供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将退还款项给付至您的领款账户。
  4. 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需要补充材料的,本公司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5. 本公司在您的申请批准后次日安排转账给付,银行转账时长一般为1~5个工作日。不同银行会有到账时间差别,具体以您的实际到账情况为准。
  6. 如需要了解您所投保产品的退保条件标准和退保流程时限,可在本站公开信息披露专区查询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