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友邦利享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的身故保险金和满期金,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在年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友邦利享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3. 年金/满期金给付后按照《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扣除3%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由客户主动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银行申请领取。
4.具体投保年龄、交费期间、年金开始领取日、保险期间的搭配请以我司当时的营运规则为准。
本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仅供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并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请同时参照相关保险条款和保险产品计划建议书以作全面理解,另请详细阅读责任免除、退保及犹豫期等重要事项,具体的保险责任及内容均以正式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