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盈如意星享版保险产品计划

分红伴一生,

保障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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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盈如意星享版保险产品计划

重疾保障+、如意愈从容

主险保险期限

终身

主合同投保年龄

7天-17周岁

购买渠道

营销员

产品特色

友邦盈如意星享版保险产品计划包括《友邦盈如意星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和《友邦附加盈如意星享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除附加险外,所有主险均可单独购买,具体请咨询友邦人寿当地机构。

 

1.《友邦盈如意星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和《友邦附加盈如意星享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相同,主附险共享保额,若附加险已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则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交清增额保险金额分别按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相应金额等额减少。

2.《友邦附加盈如意星享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同时投保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

3.《友邦附加盈如意星享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度疾病特别保障保险金、全残特别保障保险金、身故特别保障保险金,我们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

4.前50年指合同生效后的第50个保单周年日前;至65周岁指合同生效日后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以前。两种特别保障保险金的保障期,由您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障期不可变更。

5.《友邦盈如意星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的全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给付后该主险合同终止。

6.《友邦附加盈如意星享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度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附加合同终止;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同一种轻度/中度疾病仅各给付一次(如有)。

7.疾病定义、轻症/中症/重症给付需满足给付限制条件、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详细内容以正式的保险合同为准。

8.以上提及产品所保障的重症/重疾、中症、轻症分别指代产品条款中的重度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提及产品所保障的癌症、恶性肿瘤均指代相应产品条款中的“恶性肿瘤——重度”。

9. 《友邦盈如意星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红利分配为现金红利,现金红利的处理方式为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因此,因红利分配而选择用现金红利购买的交清增额保险而增加的交清增额也是不确定的。

 

本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请同时参照相关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计划建议书以作全面理解,另请详细阅读责任免除、退保及犹豫期等重要事项。具体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给付条件及限制、犹豫期(若有)、等待期(若有)等详情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本宣传资料中服务内容仅供参考,其中部分服务由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具体内容详见相应服务手册。随着健康管理服务体系的运营与完善以及外部因素等影响,友邦人寿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可能发生变化,届时友邦人寿会为客户提供合理的建议或方案供选择,并将及时调整健康管理服务手册,及时告知客户并按照调整后的服务手册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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