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健告 轻松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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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健告问题仅三条,无需体检
一旦合同生效,完全承保,保至终身,无除外承保*
*无除外承保指,客户投保时如实告知,承保后除合同免责条款约定情形外,均可享有条款约定的完整保障。
周全保障 终身友伴
核心保障
不幸罹患合同约定的40种重症,或遭遇身故/全残风险,提供至少100%基本保额的保险金,稳稳安心;附加险还可选择轻症、中症拓展保障
强化加码
投保附加险后前35年或至65周岁的人生关键期,还额外给付50%基本保额的特别保障保险金,惊喜加码
保障长大 尽享分红
重症/身故/全残保险金额度随主险红利分配增长,终身可享时间价值,成长型保障让您更安心
现金价值亦随增额增长,未来享老更多可能
资源护航 从容就医
缴费期内享有如意愈从容升级版健康管理服务,完整覆盖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四大关键时期,助您尽享品质服务,从容每一步
本保险产品计划包含:友邦盈如意悠享终身寿险(分红型)、友邦附加悠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除附加险外,所有主险均可单独购买,具体请咨询友邦人寿当地机构。
1.《友邦盈如意悠享终身寿险(分红型)》和《友邦附加悠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相同,主附险共享保额;若附加险已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则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交清增额保险金额分别按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相应金额等额减少。
2.《友邦附加悠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同时投保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
3.《友邦附加悠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度疾病特别保障保险金、全残特别保障保险金、身故特别保障保险金,我们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
4.前35年指附加合同生效后的第35个保单周年日前;至65周岁指附加合同生效日后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以前。两种特别保障保险金的保障期,由您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障期不可变更。
5.《友邦盈如意悠享终身寿险(分红型)》的全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给付后该主险合同终止。
6.《友邦附加悠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度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附加合同终止;同一种轻度/中度疾病仅各给付一次(如有)。
7. 疾病定义、轻症/中症/重症给付需满足给付限制条件、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详细内容以正式的保险合同为准。
8. 以上提及产品所保障的重症/重疾、中症、轻症分别指代产品条款中的重度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提及产品所保障的癌症、恶性肿瘤均指代相应产品条款中的“恶性肿瘤——重度”。
9. 《友邦盈如意悠享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红利分配为现金红利,现金红利的处理方式为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因此因红利分配而选择用现金红利购买的交清增额保险而增加的交清增额保险金额也是不确定的。
本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请同时参照相关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计划建议书以作全面理解,另请详细阅读责任免除、退保及犹豫期等重要事项。具体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给付条件及限制、犹豫期(若有)、等待期(若有)等详情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本宣传资料中服务内容仅供参考,其中部分服务由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具体内容详见相应服务手册。随着健康管理服务体系的运营与完善以及外部因素等影响,友邦人寿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可能发生变化,届时友邦人寿会为客户提供合理的建议或方案供选择,并将及时调整健康管理服务手册,及时告知客户并按照调整后的服务手册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