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务必“如实告知”

案例简介:
张先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为了给自己多一份保障,他在某保险公司线上平台购买了一份医疗健康保险。在投保页面的“健康告知”环节,系统询问:“过去三年内是否因疾病住院或接受过手术?”。张先生想起自己去年曾因轻微胃溃疡住过院,但觉得早已痊愈,且目前身体无恙,为了省事并担心被拒保,便勾选了“否”,顺利完成了投保并支付了保费。

半年后,张先生因腹痛2天入院治疗,诊断慢性胃炎,胃溃疡。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出院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张先生在投保前1年有住院记录,明确诊断“慢性胃炎伴糜烂”并此前有相关的门诊治疗记录,其在投保时未如实披露既往病史。最终,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及合同条款,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做出了解除合同、不予赔付且不退还保费的决定。张先生不仅没能拿到赔款,还失去了这份保障,可谓“人财两空”。

 

风险提示: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石。 “如实告知”是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许多消费者存在误区,认为“只要现在没病就不用说”、“小毛病说了会被拒保所以干脆不说”。

实际上,保险公司的核保是基于风险评估的。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特别是对于健康险、寿险等对健康状况敏感的险种,既往病史、体检异常、住院记录等都是关键评估因素。隐瞒病情不仅可能导致理赔失败,还可能留下不良投保记录,影响未来在其他公司的投保资格。

 

友+小贴士:

  • 有问必答,如实告知: 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问卷,问到的情况必须如实回答,没问到的情况无需主动披露。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查不到”或“没关系”。
  • 保留病历,核对信息: 投保前,建议先查询自己的医保卡使用记录、体检报告及过往住院病历,确保填写的信息与医疗记录一致。
  • 专业协助,避免误填: 如果对健康告知中的医学术语不理解,或不确定某些情况是否需要告知,应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进行确认,切勿自行猜测。
  • 补救措施,及时补充: 如果在投保后发现漏告或误告,应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继续承保、加费承保还是解除合同,这比出险后被拒赔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