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老年群体防骗的风险提示

【案 例】

2019年我省某银行一老年客户,通过宣传人员介绍,参加了某公司的养老公寓项目。宣传人员向客户介绍,通过投资该项目,在养老公寓建成前,公司以7%的年利率按季付息;公寓建成后,参与投资人员可以按照市场价格的6折入住养老公寓,如果资金持续投资不退出,还可以享受项目分红。于是该客户通过POS机向该公司转入10万元,在持续收到四次返息后,又劝说其老伴继续投资了15万元,并介绍亲戚朋友投资。2020年下半年,客户迟迟未收到返息,且联系不上该公司人员,于是前往银行咨询相关情况,在银行理财经理的提示下,客户最终意识到可能已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后经核实,该公司已卷款跑路,客户损失惨重。

【风险提示】

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繁多,如果不注意识别容易上当受骗,使个人财产受到损失,贵州银保监局特向各位老年消费者发出风险提示:

一、警惕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会员卡充值等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

二、警惕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等名义,通过售后返租、承诺返本销售、约定高额收益等投资“养老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

三、警惕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销售“老年产品”为名的非法集资。

四、警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的非法集资。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