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小刘在某网站浏览时,弹窗显示“恭喜您获得周年庆特等奖:笔记本电脑一台”。点击领取后,页面提示需先缴纳200元“个人所得税”和50元“运费”才能发货。小刘付款后,对方又要求缴纳“保证金”,小刘察觉不对劲报警,才知是骗局。
【案件分析】:诈骗分子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通过网页弹窗、短信等方式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以“税费”、“运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先付款,一旦付款便拉黑失联。
【风险提示】:1.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需要先交钱才能领取的奖品,都是诈骗。2.正规商家的中奖税费通常由主办方代扣或在奖品价值中扣除,不会要求用户单独转账。3.遇到中奖信息,通过官方客服电话或线下门店核实。